根据厦门市教育局厦教局综[2008]11号《厦门市2008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办学特色,决定招收在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维度中的创新意识指标有突出表现的科技特长生。为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范围
1、基本条件: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在综合素质评价学习能力维度中的创新意识指标表现突出或特长明显,具有本市思明区、湖里区户口(含蓝印)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2、招收科技特长生人数:5人。
二、报名条件
科技特长生应在学习能力维度中的创新意识指标有突出表现,具有敏锐的观察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动手能力强。获得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科技创新大赛(发明创造作品、社会科学论文、自然科学论文)省级三等奖以上(含)奖励,并具备高中学习的文化知识基础。
三、报名方式
1、凡符合条件的学生,经本人和监护人同意,可直接向我校教务处索取报名表,或通过访问厦门市松柏中学网站下载报名表,由学生本人填写,监护人签字。
2、报名时需交:
(1)报名表,近期正面半身一寸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原校名称)。
(2)户口簿原件及考生本人页的复印件,原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及对学生表现、学习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学生综合成长记录袋,各类表彰、获奖、参赛、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校出具的2008年市质检成绩及初中三年的平时成绩。
四、录取方式
1、依据学生综合成长记录确定参加测试的入围名单。
2、测试分为两轮。第一轮为口试,主要测试科学素养基础知识,占60%;第二轮为动手实践能力测试,占40%。每位评委分别对考生进行打分,考核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
3、按口试成绩(60%)、动手实践能力测试(40%)计算综合总分,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列确定录取人选,录取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
五、日程安排
1、2008年4月30日,公布招生方案,考生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报名表可至厦门市松柏中学网站sbzx.xmedu.cn下载)。
2、2008年5月5日至5月13日,继续发放并收取报名表,交验厦门市户口、获奖证书原件和综合成长记录袋。(交报名表地点为厦门市松柏中学初中校区教务处)
3、2008年5月15日,公布并通知进入面试名单。
4、2008年5月18日(周日),面试:
上午8:00—9:30 口试
10:00—11:30 动手实践能力测试
5、2008年5月23日,上报拟破格录取的对象名单及理由。
6、2008年5月30日,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附则
1、本方案所述权威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认定,以证书所盖印章为准。所有获奖项目或参评项目均须为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4月24日期间获得,以证书落款为准。
2、本方案需在厦门市教育局网站、厦门市招生考试中心网站和我校网站上公布。
3、录取名单除须在上述三个网站上公示外,还须在我校和拟录取学生所在校的校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学校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招生咨询电话:3935089、3939589;招生监督电话:3939578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松柏中学中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